观点网讯:12月26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签署两项日常经营合同,涉及演艺设备采购安装及智慧化场景设备和智能化信息系统。
合同一为烟台崆峒胜境项目演艺设备采购安装总集成合同,金额约1.18亿人民币(含税),由无锡拈花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对手方,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股东为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二为滨江奥体中心景区工程——智慧化场景设备及智能化信息系统合同,金额约7798.64万元(含税),招标人为杭州吧益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股东包括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和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代建人为杭州滨江奥体博览城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股东为杭州滨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两项合同的履行期限均为自订立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且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地址分别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北部海域崆峒岛和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合同一要求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体项目安装调试,合同二总工期为240日历天。结算方式为根据合同履约进度分期付款,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这两项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同时,公司提示,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国家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项目利润贡献无法准确预计,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